10月30日,宜昌市建委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通知,要求凡新建工程项目必须100%执行新标准。 通知要求,建筑质量监督部门将对已审还未开工的项目进行排查,重点对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项目和高层住宅楼等加强执行抗震设防新标准的监管力度,一经发现有违反标准规范的行为,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据悉,修订后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特别加强了对未成年人在地震等突发事件中的保护;提高了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抗震能力;增加了地震避难场所建筑、电子信息中心建筑的要求。 据介绍,医院、人流密集的大型的多层商场和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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